教务处〔2021〕132号
中乒院、各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上海体育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上体院院字[2017]86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拟对李家慧等31名本科生进行退学处理。
一、面对对象
截至2021年11月19日,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休学期满未返校;逾期未注册;未按规定办理学籍异动手续的本科生31名(附详细名单)。
二、工作内容
1.请各相关二级学院根据名单联系本人。学生如对上述拟清理处理有异议,可在2021年12月3日前向教务处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提供相关说明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2.请各相关二级学院在2021年12月3日前将联系情况、二级学院拟处理意见反馈至教务处,教务处依据该结果进行后续工作。
附件:
1.《上海体育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上体院院字[2017]86号)
2.拟退学学生名单
3.拟退学通知书
4.二级学院拟清理学生联系反馈表
上海体育学院教务处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