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1〕116号
中乒院、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入学新生资格真实,根据《上海体育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方案》(上体院院字[2021]10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2021级新生开展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内容
复查对象为2021年我校录取的已报到全日制本科新生。实行工作人员一人复查、一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复查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档案复查。各教学(培养)单位要确认新生是否有纸质档案,材料是否完整。纸质档案一般包括高考报名登记表、考生报考志愿表、考生体检表(以上三份材料请各教学(培养)单位10月22日派专人至招生办公室领取)、高中学生学籍表(或毕业生登记表)等。检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录取照片、在校照片、身份证号、姓名、考生号等信息是否一致。对新生的有关资格和证明材料进行复核,包括报名资格、身心状态、录取成绩及程序、录取资格等。对享受高考加分政策照顾的新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于无档案或档案材料缺失的新生,各教学(培养)单位应告知该新生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材料补齐。
2.专业复查。各教学(培养)单位要对艺术类、体育类、单招类专业录取的新生制定专业复查方案,开展专业复查,并将复查方案和复查结果报招生办公室。
3.身体复查。校门诊部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对新生身体状况进行复查,对隐瞒既往病史与原体检信息不符的、身体状况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报各教学(培养)单位。
二、复查结果
各教学(培养)单位填写《上海体育学院新生录取资格复查表》,连同复查报告和有关材料报招生办公室。对于各教学(培养)单位无法确定并需要进一步核查的学生,由招生办公室汇总后报学校研究决定。对新生录取资格复查中发现的问题,招生办公室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实存疑信息。对于复查存疑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对于查实的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方式冒名顶替入学以及其他违规录取的新生,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应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其他
复查过程中各教学(培养)单位应做好复查材料备案,妥善保存复查记录(包括有复查人签字的所有纸质资料等),复查工作完成后于2021年11月19日前将有关报告和材料交招生办公室。
附件:2021年上海体育学院新生录取资格复查表
上海体育学院教务处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