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0〕109号
中乒院、各二级学院:
2020年上海市高等学校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定于11月28日举行。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高等学校信息技术等级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日期和时间
考试日期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场次 |
11月28日 (星期六) |
一级 |
10:30-12:00 |
B |
一级 |
13:00-14:30 |
C |
二、 考试地点
老教学楼三楼信息技术机房(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三、 考试注意事项
1.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考试公平公正,请每位考生认真阅读本通知疫情防控相关内容并严格执行,考生应于考试前14天完成"随申码"申领工作,按照要求完成承诺书的签署工作(承诺书随准考证一起下发)并对疫情相关要求负法律责任。
在沪考生原则上不离沪不离校,临时返沪参加考试的学生,需向所在学院报备,获批后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返校要求执行。
2.考生在考前14天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呕吐、腹泻及呼吸困难等情况,请按规定就医,依据学校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3.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 14 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4.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且正在治疗、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观察中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5.考前14天如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按上海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及学校防疫要求处理,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6.考试当天,有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等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7.因疫情防控需要,考试当天考生需自备口罩,于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随申码”绿码在体温检测正常后进入考场。不扎堆、不聚集,避免人员拥挤。每个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排队、有序进入,空间间隔1米以上。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入场考试。
8.考生进入考场,不准随身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本、报纸、草稿纸、计算器、影像器材以及手机等。为保障机房考试环境,饮用水及食品不得进入考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不当行为,将按照上海市高校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相关规定与《上海体育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9.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交卷按照上海市高校信息技术等级考试规定程序操作,出现交卷成功页面方可离场,期间不得自行关闭电脑。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
10.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咨询电话:65506171。
教务处本科考试中心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