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0〕87号
中乒院、各二级学院:
为准确掌握学生学籍信息和异动情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上海体育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上体院院字[2017]86号)相关规定,现就开展学生学籍清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查依据
《上海体育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上体院院字[2017] 86号)第八章第四十五条相关条款之规定,超最长学习年限的在籍本科生和未超最长学习年限,但限期未注册或休学期满未复学本科生,将予以退学处理(附件1)。
二、清查对象
在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三、清查时间
2020年10月12日--10月22日
四、清查内容
1. 请根据《2020-2021学年学籍清查本科学生学籍状态数据》(附件2)进行学籍信息核对,确认当前学生实际的学籍状态。
2.请将与系统学籍状态不符的学生情况汇总至《二级学院学籍异常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将汇总表的电子和纸质表格(领导签章)交至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3.请敦促未办理学籍异动手续的学生在2020年10月22日之前完成学籍异动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学校将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做进一步处理。
五、注意事项
1. 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应积极地采取多种方式联系学籍状态存疑的学生本人,明确学生就读意愿,并在要求时间内完成相关学籍异动手续。
2.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六年,高水平运动员、因创业休学的学生最长学习年限为八年。
联系人:顾茜,65506105,绿瓦1009室
附件1:《上海体育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上体院院字[2017]86号)
附件2:2020--2021学年学籍清查本科学生学籍状态数据
附件3:二级学院学籍异常情况汇总表
上海体育学院教务处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