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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20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第一批次)授予资格审查的通知

作者:顾茜时间:2020-06-05点击数:

 

 

教务处〔2020〕42  

                                                           

 

中乒院、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0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内容

各学院根据《上海体育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细则》(上体院院字[2018]116号)(以下简称细则)对每位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内容如下:

(一)审查毕业生是否取得毕业资格:普通本科生四年内是否修完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习,转专业的学生以现所在的专业培养方案为准,下同),并获得相应的学分;所修总学分是否达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要求。

(二)审查毕业生在毕业时是否仍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三)审查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是否达到2.0以上。

(四)审查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是否达到C+以上。

二、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程序

各学院对所属毕业生的成绩和毕业鉴定材料进行审核,于68日向教务处报送学士学位授予报告;教务处根据细则规定对各学院审核报告复核后公示3日,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对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的毕业生,学校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附件:1. 2020届本科毕业生名单(第一批次)

2. 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反馈表

 

上海体育学院教务处

202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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