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文件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沪教委语〔2007〕14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
(修订稿)》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现将《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修订稿)》及其相关说明印发给你们。自2008年起,本市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按本标准执行。
附件:
1.《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修订稿)》
2.《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修订稿)》相关说明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七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