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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修订稿)》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4-09-09点击数:

上海市教育委员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

 

 

沪教委语200714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

(修订稿)》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现将《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修订稿)》及其相关说明印发给你们。自2008年起,本市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按本标准执行。

附件:

1.《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修订稿)》

        2.《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修订稿)》相关说明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七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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