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上海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教育评价改革典型经验,立好教育评价关键“指挥棒”,提升影响力、扩大辐射面,充分发挥优秀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参评案例要紧扣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上海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改革任务,结合本区域、本校实际,聚焦“破五唯”,总结和凝练推动教育评价改革中的有力举措、特色亮点及进展成效,积极申报有详实数据和先进事迹支撑、基层反响良好、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案例。
二、工作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切实做好各单位案例申报与初选推荐工作,确保推荐有影响力、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推荐数量1~2项,请各学院审核汇总后,于2022年12月12日前,将优秀案例申报表电子版(附件1)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科邮箱。
联系人:陆丹
附件 上海市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申报表
教务处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