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一2035年)》部署,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一2035年)>的实施意见》以及《加快建设教育强市三年行动计划(2025一2027年)》等要求,充分发挥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核心作用,推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现决定开展2026年上海体育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建设原则
1、立德树人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课程思政改革发展,各类课程要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
2、高阶性。课程目标应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课程内容强调广度和深度,突破习惯性认知模式,培养学生深度分析、大胆质疑、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
3、创新性。教学内容体现前沿性与时代性,及时将学术研究、科技发展前沿成果引入课程。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与互动性,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与个性化学习。
4、挑战度。课程设计增加研究性、创新性、综合性内容,加大学生学习投入,科学“增负”,让学生体验“跳一跳才能够得着”的学习挑战。严格考核考试评价,增强学生经过刻苦学习收获能力和素质提高的成就感。
二、建设课程类型
1、人工智能赋能(AI+)课程。积极推进AI赋能高校课程改革,培育建设一批基于本校课程建设基础和学科专业优势的AI+专业、通识、核心和垂域课程,打造AI+课程体系,创新引领课程教学改革。
2、产教融合课程。围绕服务本市重点产业,推动行业企业和高校紧密结合,进一步推动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的产教深度融合,鼓励企业深度参与课程改革和教学设计,开发一批优质产教融合课程。
3、面向特定领域急需人才培养课程。面向本市三大先导产业和特定领域急需人才培养,如涉外法治、国际组织后备、国际金融、国际航运、国际传播等,推动高校相关人才培养方案改革和课程改革,开发建设一批适用于紧缺急需人才培养的核心课程
4、实验实训实践课程。高校应聚焦提升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素养,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协作能力。开设课程应注重多学科融合,打破传统学科的壁垒,创新教学方式和手段,通过校企合作,引进、开发实践教学项目,将企业生产实践中的典型工作任务转化为教学项目,构建科学、系统、高效的实验实训实践课程体系。
5、创新创业类课程。高校应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和实践教育各环节,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课程应注重创新思维培养、创业实践能力提升、跨学科融合和社会责任教育,覆盖学校不同阶段和需求的学生。
三、申报条件
1、各教学单位应充分认识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重要意义,结合专业特色及毕业要求,做好顶层设计。积极开展五大类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大讨论,推动教师全员参与课程理念创新、内容创新和模式创新。
2、申报课程应属我校本科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课程负责人可根据课程所属类别,结合课程特点选择适合的课程建设类型申报。
3、优先支持专业核心课程申报和公共基础课程申报。鼓励将课程建设成果转化为优质教学资源,推动自编教材建设和数字化赋能教学,将最新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学科知识融入课程教学,推动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升。
4、课程负责人须为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申报教师应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具备良好师德。
5、课程负责人应知晓课程立项建设和验收要求,积极参加学院和校级组织的相关教学培训,学校将参加培训作为立项的参考指标之一。
6、为避免一课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课程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建设,2026年一流课程建设申报作如下限定:
(1)五类校级一流本科课程每人每年限申报一项;
(2)前期已入选国家级和市级称号的课程不得再次申报;
(3)前期已获校级立项,但尚未完成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得再次申报。
四、工作安排
1、各教学单位申报课程应符合本学院课程建设规划,统筹考虑申报课程的覆盖类型,对参与申报课程初审并排序,填写汇总表。
2、申报课程的负责人填写相应类型课程申报书(附件1),申报材料交至学院办公室,由所在学院初审、汇总后,于2026年3月13日前由开课学院统一将纸质版报送教学科(绿瓦大楼1008)办公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和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教学科邮箱jxk#sus.edu.cn(发送时请替换为“@”符号)。
3、教务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课程和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意见反馈给各申报单位。
五、政策支持
1、校级立项课程学校将酌情给予项目启动经费支持,建议各教学单位配套提供建设经费。
2、获批立项的课程项目将在当年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专家验收,验收合格的授予校级称号。获批立项的课程项目应根据教务处发布的验收通知及时报送验收材料。
3、校级立项课程将依据《上海体育学院教师职务成果分类分级标准》(上体院院字〔2022〕96号)进行奖励。
联系人:李雪、邵寅强 电话:26115
通知及附件链接:https:/info/1129/5399.htm
上海体育大学教务处
2026年1月20日